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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31日电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认定中的“因工作原因”?人社部12月31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作出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与其所受伤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1)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伤害;
(2)因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受到伤害;
(3)因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受到伤害;
(4)工作期间在合理场所内因解决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受到伤害,不包括完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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