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相关工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便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竹山各单位相继发布公告,公布举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具体如下:
竹山县司法局
一、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
0719-4222181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839273820@qq.com
3、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竹山县司法局二楼行政执法监督股)。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措施》等政策措施,破除部门藩篱,清理隐性准入壁垒,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方面情况。
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3、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纠治趋利性、选择性、关系性执法的情况。
4、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情况。
5、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况。
6、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影响的情况。
7、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8、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情况。
三、投诉举报须知
反映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内容真实,并请提供投诉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电话:
0719-4221855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316405492@qq.com
竹山县民政局
一、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
0719-4225439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931262237@qq.com
3、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610办公室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措施》等政策措施,破除部门藩篱,清理隐性准入壁垒,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方面情况。
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3、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纠治趋利性、选择性、关系性执法的情况.
4、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情况。
5、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况。
6、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影响的情况。
7、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8、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情况。
竹山县林业局
一、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
0719-4225253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zsxlyj4225253@163.com
3、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100号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措施》等政策措施,破除部门藩篱,清理隐性准入壁垒,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方面情况。
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3、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纠治趋利性、选择性、关系性执法的情况.
4、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况。
5、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影响的情况。
6、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竹山县交通运输局
一、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
0719-4227689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184495556@qq.com
3、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竹山县人民路33号。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措施》等政策措施,破除部门藩篱,清理隐性准入壁垒,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方面情况。
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3、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纠治趋利性、选择性、关系性执法的情况。
4、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况。
5、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影响的情况。
6、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
0719-4232735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339008644@qq.com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措施》等政策措施,破除部门藩篱,清理隐性准入壁垒,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方面情况。
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3、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纠治趋利性、选择性、关系性执法的情况。
4、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情况。
5、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况。
6、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影响的情况。
7、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8、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情况。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