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曾玉江 贺瑞)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辖区环境秩序。5月10日上午,花果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在铸一社区东园小区例行市容巡查时,发现小区墙壁多处有乱张贴野广告行为。按照市突出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花果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对张贴的野广告进行清理,并联系了当事人陈先生,经过沟通,执法人员前往陈先生所在门店开展“敲门行动”。
与陈先生见面后,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向陈先生展示了其在铸一社区东园小区6单元附近张贴的门面转让广告照片,并宣讲了市、区相关创文工作要求和突出不文明行动整治工作文件精神。陈先生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对于乱张贴广告一事表示了歉意,根据《湖北省城市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陈先生乱张贴野广告行为给予20元行政处罚。对此,陈先生表示:“以后绝不再犯类似错误,要争做文明十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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