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 特约记者 李守廷 刘灵俐)4月26日,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辖区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家酒店大厅进行了临时查封。
4月24日,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一酒店大厅为了举办婚庆、生日宴,将大厅吊顶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聚氨酯塑料叶子作为装饰物,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据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介绍,该酒店大厅吊顶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聚氨酯塑料叶子作为装饰物,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火势蔓延,会产生有毒有害烟气,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该酒店大厅进行了临时查封。随后,消防监督员对当事人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当事人表示,将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及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秦楚网文、图/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李守廷 刘灵俐)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