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拼装车!郧阳交警查获“牛”司机

时间:2022-03-30 20:08 来源:郧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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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是拼装的、牌照是套的、没有驾驶证,还醉酒后驾驶……最近,郧阳交警就查获了一位这样的“牛”司机。

近日,刘某奇驾驶三轮摩托车往谭家湾镇方向行驶,行驶至东茶亭时,与小型轿车发生刮蹭,驾驶员王某报警,郧阳区交警大队迅速赶赴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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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当交警询问刘某奇有没有驾驶证时,其支支吾吾躲避回答,民警调查发现,其所持E型驾驶证于2021年9月29日因饮酒后驾驶报废车被市交警四大队依法吊销。在对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三轮车牌照属于其它一辆二轮摩托车牌照,发动机属于其它一辆二轮摩托车的发动机。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其满身酒气遂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144.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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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询问时,刘某奇坦言,“自己平时有些小酒瘾,没事的时候喜欢喝两口。但当日中午没有喝酒,是前一天半夜起床时喝了一点,大约有二两多,早上临出门时又喝了一杯,约二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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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郧阳区交警大队对刘某奇驾驶的车辆及其血液酒精提请相关专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车辆属于拼装车辆“套牌”;其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0.8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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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刘某奇将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3至5日、并处500至1000元罚金之处罚。此外,因驾驶拼装车,将被处罚款500至2000元;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移送检察机关,面临刑事处罚。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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