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赵慧 通讯员 胡安娜)为进一步巩固创文创卫成果,落实无烟医疗机构建设,连日来,张湾区卫健部门组织开展控烟专项检查。
3月25日,张湾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控烟专项检查中发现花果片区某医疗机构内存在吸烟、垃圾桶内有烟头的现象,违反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该医疗机构负责人予以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整改。这张“控烟罚单”是《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该区卫健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编辑:李晓静